表中信息由本报记者从各省(区)市人社部门获悉 制图:李姿阅
今年各地均再提10%,实现“十连涨”
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(记者胡雅婷)截至4月22日,全国已有25个省份发文通知,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除港澳台地区外,其余6省份调整方案即将公布。
今年1月8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,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%,并向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。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。
25个省份中,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。总体来说,按照国务院要求,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。以湖南省为例,普遍调整,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,再按本人缴费年限,每满1年,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。适当倾斜,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月增加50元;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月增加70元。此外,对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、工残退休人员等,予以一定增加。
在调整幅度上,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,上调幅度为10%左右。以河南省为例,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1764元,2014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,增幅约为10%。
在上述25个省份中,北京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773元,2014年上调幅度为10%,突破3000元。
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“十连涨”起步于2005年,当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714元,经过10年连续上调,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,增加了近两倍。在此之前的1998年到2004年7年间,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增加了180元。